2003年“非典”催生了PC游戏和在线购物两个行业的爆发,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会影响更多行业的重大变革。京都深刻地认识到:无论以“一带一路”、“走出去”作为高成长市场出路的企业,还是正在被移动互联网迅速而坚定改变的消费市场及其关联产业布局,基于互联网应用的数字经济时代都已来临,这是中国的独特产物,也是中国未来发展的新优势!
律师在这方面的研究和服务工作亟需加强和跟进。一方面,数字经济发展需要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在传统工业甚至农业社会形成的法律制度,已经难以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亟需国家立法部门加快制定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使数字经济发展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加快对信息保护和数据利用的立法监管,形成合法边界。既要禁止未经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使用信息,又要使数据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有法可依的数字经济法律环境亟需建设,依法维护市场主体自主选择获得数字信息、知识和服务的权利,合力建设公平、自愿和开放的法律环境势在必行。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在国家和产业界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并举,加速提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律师是国家数字经济合法合规发展的重要专业服务保障力量。
京都律所在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的特殊时刻,成立数字经济法律研究中心,正是对数字经济时代法律需求的积极呼应。数字中心将秉持“跨域合作、内引外联、合规保障、促进发展”的理念,提升法律、经济、技术共同体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与智能经济共同演进时代的服务能力。